她從六樓跳下。

 沒有翅膀的人類挑戰無工具的飛行,只會有悲劇做結果。

 為什麼要這麼做?

 我想對她說...

 

 搭錯了車,可以回到原點,重新出發,終究會抵達目的地,就浪費一點時間;

 愛錯了人,就別再受罪,有天會有那個完全屬於妳的人出現,就受點傷學點教訓;

 做錯了決定,尤其是完全不可逆的行為之一,妳卻永遠無法再回到一躍而下的那個陽台。

 短暫的飛行中,後悔就是給這些飛人最大的懲罰。

 也許妳並不後悔,可無論如何妳的確完完全全的失去。

 失去愛的權利與機會,失去妳的生命,失去以後的每一個決定。

 曾經那雙手妳還能有再握住的機會,但妳已自動摘除入場的資格。

 只有在血泊中,讓嘆息與悲傷圍繞,讓悔恨與不甘燃燒,化為灰燼。

 

 實在很傻。 

 這則新聞我反覆看了幾遍,實在想不透。

 只能以我前些天在友人板上看到的金句作結。(雖然頗極端,但這句子我一看就大笑,很有愛。)

 帶著你的賤人,離開我的世界。我成全你們不要臉的幸福。

 

 請讓自己開心平安的生活。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