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看到這個新聞,看完直皺眉,心裡os多到滿出來,大大感嘆世風日下。

 第一次覺得水果日報的標題下得好。

 大標「警:現在人眼中只有錢嗎?」,因為蠻多新聞例子讓我覺得現在警察天兵不少,會講出這麼正直的話還算蠻難得的(誤),因此更覺得連警察杯杯(或屬俗)都降講了,這人更是不應該不應該不應該X100!

 再來小標「撿錢者稱法律系畢業」,讀法律的本來就讓人覺得(比一般人還要)鐵石心腸,常人是情理法,法律人當然是法理情囉,現在這麼禮義廉的要報酬,還把學校老師抬出來”我去問學校老師可不可以這麼做?”!!!<最好妳敢去問!還真敢講!>當然可以這樣做!妳不要求報酬人家就可以不給你你也不會上新聞,這麼簡單的事還要去問老師嗎?真是讀書讀到腦筋都扒帶去了(請不要告我),更覺得學歷好也不怎樣,道德素養應該是死當重修一百次也不給過。果然律師和吸血鬼是遠親啊!(請不要告我again)這裡這裡都有在講。

 「教育到底是怎麼了」,此時文章進行到起承"轉"的部份。該名女子在談判半小時後才因為失主沒百元鈔勉強取六千元,拿了錢頭也不回的走了(也可能是良心剛好此時冒頭她無顏面對失主。是說回頭幹嘛要說掰~下次見嗎?最好妳不要在路上被我遇到)。她28歲,看來我們不是同班也是隔壁,我自覺我教育是成功的,最少我撿到錢不會想要報酬不過一億的話我考慮一下,尤其是辛苦的單親媽媽,沒拿錢出來捐助都算剛好了,談判...一般都是遇到勒索的歹徒才需要這詞吧!怎麼出了社會不是助人而是一顆毒瘤呢?我想潘爸潘媽知道的話應該也會想用掃帚打她再趕出家門斷絕親子關係感慨自己教育失敗教出這樣子知書達的小孩吧!反正現今社會亂象推給教育就對了,因為台灣教育...真的蠻失敗的,不過辛苦的教師們應該會跳出來抗議,不過那也是大家說不是我說啊(請不要告我)。

 合的部份還是回到當初民法805的爭議點,留置權與要求報酬的部份。我無法改變現況,只能消極祈禱自己不要哪天掉了錢又很衰小的被要求十分之三報酬(但如果我掉了10元他連3元也要那這位施主你就10元都拿去吧不用找了),然後消極的在這種小小角落對正在看文章的你進行道德教育,捧油們,撿到錢請不求自己的益處除非撿到一億這才是愛的真諦啊!話說如果真的有一億掉了我要把它全撿完又不被別人撿去應該也很辛苦吧所以拿點報酬也是應該,且我要腮掐去載應該會塞滿我的後斗~算了一下,哇會有十萬張一千元耶應該載得下...那十分之三是...(毆飛~)

 BTW像我這麼貼心的女孩兒,看事當然還是要看兩面。其實我有想過,也許那位小姐失業許久生活困頓上有高堂老母下有幼子嗷嗷待哺丈夫向地下錢莊借錢正等她拿錢去贖人否則打斷手腳等種種說不出口的苦(只是假設不是在詛咒她),所以她為了生活只好默默承受這社會投注在她身上的一切異樣眼光...這也是有可能畢竟律師考試那麼難法律系畢業不等於律師啊啊啊...但,我呸!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生活真有困難應該是要循正常管道去尋求補助,硬是要求報酬確實合法但完全不近人情還是人嗎

 看完新聞的同時發現奇摩民調中心手腳很快已經開始辦起了”請問你撿到錢會還給失主嗎”的投票,看了看結果有大概六成的人會很乾脆的還,另有四成的人會還但要求報酬或要看金額大小再決定或乾脆不還,這社會到底是怎麼了~<不過撿到一億也想要報酬的我有什麼資格說人家啊!(戳太陽穴)>

 

 這讓我想到一件往事(跳一下)。話說國小時很流行補美語,阿木為了不讓我輸在起跑點也花了一筆錢讓我去補。有一次要繳補習費了,阿木把錢放在信封袋給我,我就放在後面口袋。因為補習班剛好在圖書館斜對面,所以時間還沒到時我們都會先去圖書館看書等時間到再回去補習班(真是勤奮向學的好女孩兒啊!)(根本是在看閒書吧!),結果要回補習班前我隨手摸一下口袋,晴~天~霹~靂~一~聲~恩~雷~!信封不見了(當然不會只留下錢)!所以是錢不見了錢不見了錢不見了!!!

 立刻手刀回頭去找,結果當然是找不到啊!那時代的錢比較大,我一天零用錢嘛才10-30(有時候還妹有),補習費要2000左右(年代久遠忘了但應該差不多),如果以現值來說應該也有萬了吧!於是我懷著無比鬱悶又哀傷(就像寡婦死了兒子釀)的心情想說回家應該會被阿木罵個半死用掃帚打再趕出家門斷絕親子關係淪落街頭了此殘生(有沒有那麼嚴重啊)邊踏著沉重的步伐前往補習班,沒想到剛踏進去補習班門口就被叫住,我還想說天吶補習班怎麼會知道我沒錢交補費是要跟我說不用補了可以回家了嗎?

 當然不是(搖食指)!是有個知名不具的善心人士在圖書館的樓梯間撿到了我的信封袋(上面有補習班名字和我的名字),所以送到補習班去(拉炮),而且錢一毛也沒少。失而復得的感覺真好善心大德雖然我不認識你但我要謝謝你!讓我輕輕為你唱首歌~!但事情結束了嗎還沒,因,為,收到信封袋的補習班苦等不到我出面所以就撥電話回我家去了解一下狀況,所以-->我還是逃不了被阿木罵個半死用掃帚打再趕出家門斷絕親子關係淪落街頭了此殘生的命運嗎?唉是的,回家之後被釘在壁上掃射幾百遍都不只吶!這真是一則以喜一則以憂的最佳實例說明。這也是我現在口袋裡都沒錢的原因,因為都放包包啊!

 以上的故事告訴我們,錢最好是放在有寫名字的信封袋裡(紅包也可),這樣就算遺失尋回的機率也較高(誤);不然若有人撿到還想要索報酬時還可以嚇嚇他說路上的錢不能撿你不知道嗎ㄎㄎ(再誤)<對民俗不熟悉的請看這裡注意回覆的四樓超好笑搭>;但防止錢不見的最佳方法就是,不要帶錢出門就對啦!(毆飛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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